小宇宙创作中心服务协议
生效日期:2021年1月7日
《小宇宙创作中心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您与小宇宙运营方就您使用小宇宙所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以下称为“创作中心”)创作、上传并授权小宇宙使用您的原创及/或您拥有对应授权的音频内容之相关事宜签订。在您开始使用小宇宙的创作中心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涉及限制或者免除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 其中,限制或者免除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部分需要您特别注意并详细理解的内容将以加粗并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注意,请您务必重点阅读。
若您使用小宇宙运营方提供的创作中心,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的约束;若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协议所涉服务。
如有任何疑问,您可以通过本协议公示的方式(可将相关内容发送至:xyz@iftech.io)或小宇宙内提供的其他联系/反馈渠道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为《小宇宙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点击查看具体内容)、《小宇宙隐私政策》(点击查看具体内容)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的,适用《小宇宙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小宇宙隐私政策》的相关约定。
2. 小宇宙运营方不鼓励未成年人使用相关服务,若您是未成年人,请您在监护人的陪同及指导下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委托您的监护人或在监护人的明示同意下进行相关操作,否则您或您的监护人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
1. 总则
1.1 本协议所称“小宇宙运营方”是指宁波追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2632号甬江人才创新中心1号楼28层), 但就本协议涉及、及小宇宙产品将来可能涉及的某些服务项目,小宇宙运营方的关联企业也可能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与您发生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中,关联企业是指控制某一方的、或被某一方所控制的、或与某一方共同受控制于同一实体的任何企业。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企业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股权、投票权或管理权。
1.2 “小宇宙”是指由小宇宙运营方合法拥有并运营的、标注名称为小宇宙的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及其对应移动网站(域名:xiaoyuzhoufm.com)。客户端应用程序以软件形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iOS、Android等多个版本。基于业务开展需要及运营规划安排,小宇宙运营方可能适时更新前述网站及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对前述网站、客户端进行更新或对其名称、域名进行变更),您知悉并同意,前述网站及客户端在更新后同样适用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小宇宙运营方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或事先征得您同意。
1.3 “您”,又称“用户”或“主播”,是指任何以合法方式注册小宇宙并使用本创作中心的个人、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1.4 “创作中心”是指小宇宙提供予主播进行作品创作、上传或发布的信息存储空间及其相关配套服务,相关配套服务包括身份认证、数据分析、节目管理等。该空间在开通完成后将交由您使用并管理。
1.5 本协议所称“音频节目”是指您直接上传或以RSS形式上传至小宇宙创作中心的您拥有合法权益的录音录制品、有声读物等,对应节目的相关素材、图片、文字简介等与该音频节目主内容本身一同属于本协议所称音频作品的范畴。
1.6 您应充分了解小宇宙之各项规则及要求,包括小宇宙已发布及未来不时发布的对用户的各项管理规则及要求(以下合称“小宇宙规则”)。
1.7 您承诺并声明,您使用小宇宙创作中心的行为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得以履行本协议为名义,开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您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的活动。
1.8 您知悉并认可,如您与小宇宙运营方就您上传于小宇宙创作中心的音视频作品开展合作的,您与小宇宙运营方之间属平等的商事合作关系。该合作不构成任何法律层面的雇佣、劳动、劳务关系,您无须遵守小宇宙运营方的劳动规章制度,小宇宙运营方亦无需为您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和提供任何员工福利。
2. 权利和义务
2.1 小宇宙账号注册采用实名制,您应按照小宇宙的要求完成实名认证,且提供的注册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合法、有效。账号注册成功后,您拥有对应账号的使用权,如您选择进行账号认证的,小宇宙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您的认证信息。
2.2 作为为您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小宇宙将会依照规定对您所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但该审核并不意味着小宇宙对您内容的合法性做任何承诺,也不构成小宇宙与您的任何连带责任,您必须对您上传的作品独立负责。
2.3 您的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行业自律公约、小宇宙规则及本协议之规定等,小宇宙运营方有权依据前述规定对您的行为进行管理。您应对所提供节目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您的行为及您所提供的内容中不得包含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含有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
- 含有色情、低俗、轻浮及裸露的音频及画面内容;
- 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论;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含有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内容;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文化习俗和思想、违反科学常识等内容;
- 含有恐怖、残忍、暴力血腥、低俗内容,危害主播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 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自身或他人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内容;
- 侵害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 怂恿、诱导他人参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或违法活动的内容;
-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
- 不当的评述,如不当评述自然灾害、疫情、重大事故等灾难等内容。
2.4 您不得利用小宇宙提供的创作中心,在小宇宙内、外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包括但限于诈骗、赌博、非法转移财产、传播虚假信息等),如您发生上述行为或小宇宙有理由相信您发生了上述行为(如小宇宙收到相关投诉等),小宇宙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支付收益(如有)、冻结或封禁账号的措施,同时有权保存您的相关信息并向相关执法、司法机构提供。如因此给小宇宙造成了任何损失的,小宇宙有权向您全额追偿。
2.5 您不得冒用小宇宙运营方及/或小宇宙之名义对外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假借小宇宙运营方及/或小宇宙之名义, 或者谎称自己是小宇宙运营方及/或小宇宙工作人员进行商业合作、开展培训等,亦不得夸大性或虚假性地宣传您与小宇宙运营方及/或小宇宙之间的关系, 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称您与小宇宙运营方及/或小宇宙存在联盟关系、投资关系等。
2.6 您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小宇宙运营方及其关联小宇宙运营方及小宇宙产品和品牌形象的行为。
2.7 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需遵守《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您在发布或传播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的非真实音视频信息时,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否则小宇宙有权对相关内容和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标识、限制、封禁等措施。
2.8 发布专业领域内容前您需在小宇宙进行资质认证,未取得相应资质您不得发布专业领域内容,具体如下:
- 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发布新闻信息,新闻信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 未申请医疗类专业资质认证的个人和机构,不得发布疾病治疗、用药指导等医疗领域专业性强的内容;
- 未申请财经类专业资质认证的个人和机构,不得发布股票买卖指导、投资指南等财经领域专业性强的内容;
- 未申请教育类专业资质认证的个人和机构,不得发布线上培训等教育领域专业性强的内容;
- 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取得特定资质方可从事特定行为的其他情形,依该等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 其他涉及专业领域并可能对用户造成影响的内容,应取得相应领域的专业资质。
3 知识产权条款
(本条涉及您对小宇宙的内容授权,请您重点阅读)
3.1 您需确认,您直接上传或以RSS形式上传的作品为您自行录制及/或创作的节目,节目中未使用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您创作的节目中使用的内容需获得他人授权或您所上传的节目应获得他人授权的,您应在获得对应授权后进行使用。您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音乐、图片、绘画作品以及其他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或元素。
3.2 您自行录制及/或创作节目的权益属于您。您将您拥有所有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上传至小宇宙创作中心的行为不会导致对应内容中所包含的权益发生转移。
3.3 针对您直接上传或以RSS形式上传至小宇宙创作中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像、音频和/或音频中的音乐、声音、对话等及其中的个人的人身形象及身份标识 ),您同意授予小宇宙运营方及其关联方、 控制方、继承方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可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制作衍生品等权利),允许小宇宙及其用户订阅、收听、传播、下载您发布的内容,将您上传的内容同步至小宇宙运营的全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PC、平板、手机、电视、机顶盒、可穿戴设备、车内平板设备、智能音箱设备等全部客户端软件和/或网站和/或分享至其他网络平台,宣传、推广您分享的内容,将您的内容进行整理汇编并在小宇宙站内或其他平台进行推广、推荐等, 以下将您授权的上述内容合称为“授权内容”。
3.3.1 您确认授权小宇宙运营方以其自身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侵犯上述授权内容的行为进行代维权,维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等,小宇宙运营方有权对维权事宜做出决策并独立实施。
3.3.2 您应确保您向小宇宙所做的授权是合法的、有效的、无争议的。
【注】:针对以上授权内容、范围及方式,如双方另有协议做具体约定的,则适用该具体约定的规则。
4. 服务的局限性及服务的终止
4.1 您理解并同意,小宇宙运营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及相关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小宇宙运营方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以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您亦知悉并认可,小宇宙运营方不能随时或始终预见和防范技术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可抗力、网络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
第三方网站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不能正常使用服务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此外,除前述情况外, 小宇宙运营方将可能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交易安全、运营规划等具体情况中断、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届时,小宇宙运营方将尽可能提前以页面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向包括您在内的小宇宙用户发出通知。
4.2 无论本协议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对于您在小宇宙账号中的全部数据或您因使用小宇宙而存储在小宇宙运营方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小宇宙运营方将在法律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满后删除或进行匿名化处理。
4.3 如本协议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您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等事项,小宇宙运营方不负有向您提供备份数据的义务。
5. 违约责任
5.1 若您存在违约行为,小宇宙运营方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您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某一项或者某几项管控措施追究您的违约责任:5.1.1预先警示;
5.1.2 拒绝您通过小宇宙发布内容;
5.1.3 限制您账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5.1.4 暂时中止您收益的结算和支付;
5.1.5 暂时冻结或者永久性地封停/冻结您的小宇宙账号;
5.1.6 将您的小宇宙账号永久性地删除;
5.1.7 拒绝您再次注册小宇宙账号;
5.1.8 扣除或清空您账号内的全部或部分虚拟权益及收益金额作为您违约而应支付给小宇宙运营方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弥补小宇宙运营方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小宇宙运营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行政罚款、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的,您应继续赔偿;
5.1.9 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终止双方基于本协议的所有合作事宜,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收益费用,同时小宇宙运营方有权要求您退回所有已支付的款项。
5.2 如因您的任何不实陈述或保证,或因您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因您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导致小宇宙运营方面临任何索赔、承担任何责任(如行政处罚等)或遭受任何损失, 您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第三方协调解决纠纷、采取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等),保证小宇宙运营方免受上述事由的影响。在该等情形下,小宇宙运营方就其因此所受损失保留向您索赔的权利。如您的违约行为遭到媒体曝光,导致小宇宙运营方遭受不利影响及/或公关危机的,您应积极配合小宇宙运营方发表书面声明,澄清事实并向用户和/或小宇宙运营方道歉。
6. 关于通知
6.1 小宇宙运营方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弹窗提示、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常规信件传送、向您注册的小宇宙账户的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本协议相关的各种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小宇宙运营方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送达并对您产生约束力,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6.2 若由于您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您未收到相关通知、提示等信息的,您同意仍然视为您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因此,请您在实名认证过程中务必确认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在小宇宙进行更新。
6.3 若您有事项需要通知小宇宙运营方的,应当按照小宇宙运营方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小宇宙运营方。
7. 争议处理
7.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7.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市鄞州区。若您和小宇宙运营方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8. 其他
8.1 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者基于法律法规规定、主管部门要求、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的更新与变化,小宇宙运营方有权在必要时修订本协议及/或小宇宙规则的内容,修订后小宇宙运营方会通过小宇宙发出修订后的版本,并将修订后的版本进行公示或者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或其他适当的方式通知您修订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 如您于该等修订内容生效之后仍继续使用小宇宙运营方提供的主播认证服务,即视为您已同意接受该等修订内容; 如您不接受修订后的相关内容,请您立即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8.2 小宇宙规则的其他约定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8.3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8.4 本协议项下小宇宙运营方、小宇宙或相关产品、功能名称、协议名称变更且不涉及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实质变更的,则以实际变更后的名称为准,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8.5 若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抵触或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这些条款将按照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的原则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